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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经专委关于举办“中国自贸区法律服务业的机遇与挑战”研讨会及2015年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9 阅读次数:1次

随着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及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获得中央批准,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新一轮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和更大范围的改革试点正在稳步推进。与此同时,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也将迎来更多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自贸区开放措施中有关于法律服务业的专门规定;另一方面,自贸区各项开放措施涉及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各行业的发展亟需专业法律服务的大力支持。在自贸区发展新阶段,如何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为自贸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是新时期我国法律服务业发展研究的新课题。为此,全国律协经济专业委员会决定在深圳前海举办相关研讨会,同时举行2015年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年会及研讨会目的
    在自贸区建设新形势下,分析各行业发展的法律服务需求,探讨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机遇,提升我国法律服务业发展水平,为自贸区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年会及研讨会主题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与律师服务(年会)
    中国自贸区法律服务业的机遇与挑战(研讨会)

三、年会及研讨会时间
    2015年5月23日(会期一天,其中上午举行2015年会,下午举办研讨会)

四、年会及研讨会内容
    a.前海自贸区跨境金融的探索与实践;
    b.上海自贸区制度复制推广法律认识与法律服务实践;
    c.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法律服务的思考;
    d.福建自贸区制度创新与思考;
    e.互联网金融法律问题分析及法律服务研究;
    f.香港自由港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与未来;
    g.其他相关议题。

五、研讨会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六、研讨会主办单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深圳市司法局

七、研讨会举办单位
    深圳市律师协会、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

八、研讨会会议嘉宾
    中华全国律协领导、广东省司法厅领导、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领导、深圳市司法局领导、深圳市律协领导

九、研讨会参会人员
    中国四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律师代表(列席年会)、香港律师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年会)、全国各地从事相关业务律师(列席年会)

十、报到时间和地点
  参会人员于5月22日(周五)15:00至20:00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金鸡路1号圣淘沙酒店(翡翠店)大厅报到。(暂定此酒店,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金鸡路1号田厦翡翠明珠3栋

十一、参加年会及研讨会费用:
    会议费用每人600元(含23日午餐和晚餐费),交通费及住宿费自理
 

十二、论文提交
  欢迎参会律师撰写论文,论文题目参考研讨内容,字数要求3000-8000字左右。请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论文发送至:dingqi@junyuelawyer.com及wuzhilin333@126.com,同时请注明作者及其单位、简介、联系方式,并提交电子照片一张。

十三、会议报名
  报名参会人员请于2015年5月10日前,以邮件方式将报名回执(样本见附件)发送至:dingqi@junyuelawyer.com

联系人:丁绮  021-61132976,1391877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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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律协经济专业委员会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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